澳聯邦法院判P2PKAZAA軟體開發商侵權

(2005-09-06 08:23:12)

天極網9月6日消息(戴尋嚴編譯)據外電報道,澳大利亞聯邦法庭在5個唱片公司訴P2P網絡Kazaa一案中判決Kazaa的母公司Sharman網絡鼓勵用戶侵害音樂版權,應賠償原告90%的經濟損失,并責令對軟件作出修改。

此案的原告是環球唱片、索尼BMG、華納、百代和Festival Mushroom五家唱片公司。他們指稱Kazaa的東家Sharman網絡公司以及其他5個相關機構和個人鼓勵用戶侵害音樂數字版權。這個案件開審於去年11月,此後引起了全球網絡界和P2P用戶的關注。

法庭并未判決要求Sharman網絡公司立即關停P2P文件交換網絡,而是要求對軟件作出修改。至於官司引發的經濟賠償,將由單獨的一個聽證來決定唱片公司的損失金額。

在法庭上,辨方認為他們對於Kazza軟件的用戶行為無法控制,Kazza只不過是和復印機和磁帶錄音機一樣,本身并不違法。不過當庭法官Murray Wilcox認為Kazza軟件使得用戶認為使用盜版音樂“更酷”,此 外,Sharman網絡公司也有能力阻止或削減交換盜版音樂文件的行為,但是他們并沒有這麼做,甚至在官司審理之前推出KMD V3版時也無動於衷。

對於此案判決,唱片行業發言人Michael Speck稱其為“在全球和盜版音樂作斗爭的過程中所取得的最大的勝利”,并表示法庭的判決表明網絡盜版并不是網絡新技術革命的一項“發明”。Shar man公司發表簡短聲明,表示“未能取得官司的全面勝利”,并將向澳大利亞聯邦上訴法庭提出上訴。

Kazaa由北歐人Niklas Zennstrom和Janus Friis在2001年3月發明,并由荷蘭公司Consumer Empowerment推向市場,當時正值美國的Napster網絡被關閉,因此廣受市場歡迎。到目前,軟件下載次數已經超過1億。另外,Kazaa過去在荷蘭曾遭遇侵權官司,但并為被判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