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協會與非法歌詞網站「六一歌詞庫」之協商過程。

〈2008/4/17〉

事由:「六一歌詞庫」(網址:http://so61.com/)長久以來大量重製並公開陳列之歌詞,其著作財產權屬於本協會會員公司所管理者,在未取得合法授權下,擅加重製並儲放於「六一歌詞庫」網站上向公眾提示著作內容,供網友查詢、瀏覽或下載,並向廣告商收取廣告費用。

本協會於2007年6月21日發函「六一歌詞庫」,說明其非法重製行為已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請其出面與本協會會員公司就網路使用音樂著作事宜協商授權,以尊重著作權。

「六一歌詞庫」負責人於2007年6月28日與本協會會員進行協商,本會會員於會上向六一負責人說明歌詞並非附屬品,而是擁有著作財產權之音樂著作,在著作權法上享有重製權等權利。為促成「六一歌詞庫」、詞曲版權經紀公司、詞曲作家三贏之局面,協會會員於是承諾「六一歌詞庫」負責人,會仔細討論出合理的音樂著作重製費用,再將報價回覆「六一歌詞庫」。

本協會於2007年6月29日回覆「六一歌詞庫」音樂著作重製版稅之報價為:「六一歌詞庫」每月需支付本協會會員之重製版稅為廣告收益之25%。因「六一歌詞庫」之唯一主角為歌詞,25%之版稅稅率實屬合理。本協會並請六一回覆是否接受此報價。

本協會發現「六一歌詞庫」未等本協會回覆重製版稅報價之前已逕自於官網上發文與本協會協商失敗,扭曲我方善意。

因本協會一直未等到「六一歌詞庫」是否同意本協會報價之回覆,於是本協會於2007年7月13日再度發文「六一歌詞庫」,若六一希望合法經營,請回覆是否接受本協會之報價,若六一無法支付版稅,就請其將本協會會員所管理之歌詞下架。

「六一歌詞庫」於2007年7月23日回覆本協會,同意我方之報價,並且對先前的不當言論向我方致歉。

本協會於2007年8月9日回覆「六一歌詞庫」,感謝六一決定與本協會會員正式合作,並約定合作起始日為2007年8月15日。我方要求六一先繳交最低保證版稅予本協會以確定雙方合作。最低保證版稅之金額是根據六一所預估之廣告收入乘以雙方約定之版稅稅率25%計算得之。

本協會於2007年8月27日通知「六一歌詞庫」,因本協會需先收齊本協會會員授權予本協會全權處理本案之授權書,方能開立授權書予六一,請六一等候我方通知再支付我方自合作起始日起應付予我方之重製版稅。

本協會於2007年12月13日通知「六一歌詞庫」,本協會已可開立授權書予六一,請其於2007年12月20日前將最低保證版稅匯至本協會帳戶,本協會將於收到款項後開立授權書。

因本協會一直未收到六一的匯款,於是2007年12月24日致電「六一歌詞庫」站長,六一站長說明沒錢支付版稅,也無法承諾何時可付,只承諾在無法支付版稅前會先將本協會會員管理之歌詞下架。

2007年12月29日本協會召開會員大會,針對此案進行討論。會員建議若 六一有誠意付費經營,先將歌詞下架除了耗費人力成本,恐也會流失好不容易累積的會員,為了達到雙贏的目的,會員決定再給六一一次機會。會員同意「六一歌詞庫」可從2008年1月起逐月攤還2007年 9-12月的版權費,只需於2008年1月20號以前支付當月最低保障版稅及攤還之2007年度版權費,本協會便可同意六一無需下架歌詞,繼續經營。

2007年12月31日,本協會表示會員願意釋放最大的誠意,並將上述討論結論告知「六一歌詞庫」,請其回覆是否同意本協會之提議。

因本協會一直未收到六一回覆,且六一並無依照承諾將本協會會員所管理之歌詞全數下架,本協會於是在2007年2月26日發函六一,要求六一於函到7日內立即下架本協會會員公司所管理之音樂著作歌詞,並撤下涉及毀謗本協會名譽之不實言論,否則不排除依法追訴所有民、刑責任。

因「六一歌詞庫」仍然拒絕與本協會接洽,且依然未將本協會會員所管理之歌詞全數下架,於是本協會於2008年3月28日召開會員大會,針對此案進行討論,為了保障詞曲作家之權益,決定委託律師發出律師函。

2008年4月9日,「六一歌詞庫」站長收到本協會委託律師於2008年4月8日所發出之律師函。

2008年4月11日,「六一歌詞庫」站長自知理虧,主動聯繫本協會委託律師,決定於2008年4月14日關閉網站。

針對「六一歌詞庫」的侵權行為,本協會將保留法律追訴權。